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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审视是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对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等进行深度剖析,审视诉讼活动整个过程,分析查找案件侦查、批捕、起诉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刑事申诉案件的发生。”
日前,全国检察机关反向审视试点工作研讨会在江苏召开。作为五个试点单位之一,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林诚在研讨会上作经验交流,获得最高检第十检察厅肯定。
据介绍,试点期间,福州市检察机关通过个案反向审视发现2件原案存在错误可能,其中1件法院已改判无罪,1件刑检部门已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审查发现漏罪线条,已移送公安处理;探索对信访反映集中的案件开展类案分析;定期对今年以来信访案件进行研判。
一是推动反向审视由控申部门“单打独斗”向全院“一盘棋”落实转变。将反向审视工作作为深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诉源治理的重要举措,制定《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反向审视试点的工作方案》成立反向审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促进能动履职、协同作战。
二是推动反向审视由“碎片化”开展向“规范化”运行转变。按照“案(事)件办理+反向审视+检察建议+整改立制”思路,将反向审视细化为“个案、类案、定期”三类同步推进。
三是推动反向审视由办案“自选动作”向履职“规定动作”转变。在福州市两级院控申检察官履职绩效以及控申条线基层院考评中加入反向审视工作制度制定、开展情况等考评要求,明确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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